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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4-026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申领审批程序
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申领程序
发布日期:2024-03-04 08:40 浏览次数:

一、符合发放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提出申请,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与户籍登记信息不符者,请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更正)。村居、社区进行登记,并收集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居、社区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卫健(卫计)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村居、社区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核准后,从符合条件的月份起,按月或季度发放。跨入高一档年龄段的老年人,需要按程序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新的标准计发。县(市区)、镇(街)卫健(卫计)部门或有关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一人一卡(折)”的方式进行发放。

四、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因去世、户籍迁出本市等原因,自丧失享受条件的次月起停止发放。享受高龄补贴人员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上述情况告知村居、社区。村居、社区应及时进行注销登记并逐级上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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