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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4-02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2024年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人行政处罚公示(3月26日-3月29日)
发布日期:2024-03-30 08:29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肥城天和食品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肥综罚决字〔2024〕16-Y002号违法占地肥城天和食品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分别于2017年开始在边院镇河西村占用土地建设车间、2022年开始在紧邻的车间东侧占用土地建设水泥月台,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二条的规定,属违法占地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6年-2021年)、《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2026年)其他-退还;罚款1、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925.71平方米土地;
      2、对非法占用的780.86平方米建制镇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1712.9元;对非法占用的144.85平方米建制镇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计罚款人民币14485元。共计罚款人民币26197.9元(大写:贰万陆仟壹佰玖拾柒元玖角)。
2.61979
2024/03/26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肥城市金顶山林园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肥综罚决字〔2024〕5-Y001号违法占地肥城市金顶山林园有限公司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黄叶村北山老虎窝下分别于2014年3月至11月占用1629.99平方米有林地、于2022年2月至10月占用208.11平方米有林地建设墓地、硬化地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4,违法程度轻微)、《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2026年)(序号166,违法程度较重)其他-退还、拆除;罚款1、责令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838.10平方米土地给黄叶村;2、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38.1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罚款136654.80元。13.665480
2024/03/29肥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来源:信用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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