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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MB2813670F/2024-029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
2024年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人行政处罚公示(3月26日-3月27日)
发布日期:2024-03-28 17:47 浏览次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金额(万元)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
肥市监处罚〔2024〕1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李大伟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违法所得5.8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郭记掌心脆”油炸型方便面5袋,没收“巧脆巧克力味装饰饼干”17袋;
    3、处罚款:伍仟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伍仟零伍元捌角(5005.80元),上缴国库。
0.5000000.0005802024/03/26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市监处罚〔2024〕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胡加力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1、没收违法所得4.0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杨阿婆”辣条2袋、“遇见七味”锅盖面辣条13袋等食品;
    3、处罚款:伍仟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伍仟零叁肆元(5004.00元)。上缴国库。
0.5000000.0004002024/03/26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肥市监处罚〔   2024 〕2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2023年12月29日,根据市局网监科交办,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电子数据固证文书,对微店平台上肥城市溜溜妞食品超市经营的名为丫丫家心选的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铺所销售的胖大海橘红栀子茶、化橘红,商品详情表述为“抗炎解毒、降血压、降低血脂,喝化橘红片这比吃药好、有祛痰、消脂、抗癌的功效、治疗口腔溃疡”,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内容。根据电子数据固证文书及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的询问,证实微店平台上店铺“丫丫家心选”系当事人肥城市溜溜妞食品超市进行经营管理,关于所销售胖大海橘红栀子茶、化橘红,商品详情表述为“抗炎解毒、降血压、降低血脂,喝化橘红片比吃药好、有祛痰、消脂、抗癌的功效、治疗口腔溃疡”,是该店负责人委托韩兆桂编写,编写费用500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用语的具体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0.500000
2024/03/27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信用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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