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解读】 肥城市第十九届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
发布日期:2024-12-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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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清理的必要性
2023年12月2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继续执行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明确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有6件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需要进一步评估施行情况。同时,随着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出台施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与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不一致、不衔接的情况,亟待通过集中评估清理进行相应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
二、评估清理结果
因上级已有新的规定出台,《肥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关于修改肥城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实施城市片区开发建设的意见》《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4个文件与当前的管理形势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相适应,拟废止;
《关于印发桃都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因根据相关规定不再单设人才名录,拟宣布失效;
《肥城市残疾人优惠扶持实施办法》《肥城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关于印发肥城桃木雕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肥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4个文件经评估,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当前政策不相适应的情况,拟继续执行。
《肥城市实施<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细则(试行)》《肥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肥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肥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肥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5个文件因有效期尚未届满,且不存在上级依据修改、废止,与国家、省、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等需要评估清理的情形,不在本次评估清理之列。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