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肥城国用(2013)第090013-01-06号)
发布日期:2024-11-2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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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杰因保管不善,将肥城国用(2013)第090013-01-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兆杰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