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2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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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等相关要求,市水利局将对《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重大决策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市水利局将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决策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是否一致、决策实施的结果与决策目的是否相符、决策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实施对象对决策的接受程度、决策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符合程度、决策实施带来的影响和可预期的长远影响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为确保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等要求,现就《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欢迎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教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评价意见。有关评价意见,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提出。
地址:肥城市新城路三农大厦1408
邮箱:fcsljfb@126.com
联系电话:3360866
文件链接:http://www.feicheng.gov.cn/art/2022/8/7/art_182558_10063.html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