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公告(新城街道办事处四合村164户)
发布日期:2024-10-30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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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肥城市市民中心一楼B区)
联系方式:13370629868
附件:不动产权利公告一览表-新城街道办事处,四合村164户.xls
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