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肥城市老字号企业文化传承和技艺创新,促进老字号振兴发展,加快传统企业新旧动能转换,根据《“泰安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批“泰安老字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第三批“泰安老字号”申报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25日-8月30日)
各镇街区商务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进行宣传发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泰安老字号”,指导申报企业梳理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组织好申报材料。同时借助申报工作,进一步摸清当地老字号品牌发展现状,筛选出一批具有历史文化传承和独特工艺技术的品牌,研究建立促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申请报名阶段(9月1日前)
申报单位根据《“泰安老字号”认定评价指标》(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填写《“泰安老字号”申报表》(附件2中第一部分),报肥城市商务局。肥城市商务局将按照《办法》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筛,确认申请有效的,将于9月1日前组织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有关档案材料。
(三)材料上报阶段(9月20日前)
肥城市商务局于9月20日前,将本地申报单位的3份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泰安市商务局,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
二、认定评审第三批“泰安老字号”
(一)调查甄别(9月25日前)
泰安市商务局、泰安市老字号企业协会负责组织有关领导、行业专家学者及有关企业家成立“泰安老字号”认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9月25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档案资料进行原始属性和真伪分析,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鉴定档案内容真实性,提出初审评审意见。
(二)认定评审(10月上旬前)
初审后,泰安市商务局、泰安市老字号企业协会将组织“评委会”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调研。经评审论证通过后的申报企业,作为“泰安老字号”拟认定企业,肥城市商务局将通过官方网站和公共媒体,向社会公示企业和品牌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认定为“泰安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认定为“泰安老字号”。
三、第三批“泰安老字号”授牌
拟定10月下旬,对通过认定的第三批“泰安老字号”,召开授牌仪式。并同期举办老字号嘉年华展销会以及泰安老字号企业协会第一届第二次会员大会。
肥城市商务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玉玲、赵鹏翔
联系电话:0538-6388021
邮 箱:smjywk@126.com
肥城市商务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