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4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制定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3〕59号),并对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5号)有关精神,依据《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肥政发〔2022〕3号),肥城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属以上驻肥有关单位,对《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起草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文件出台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方案》(办公厅便函〔2022〕110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4号)
4.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泰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3〕5号)
三、文件出台的目的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我国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权力的基础上,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和工作创新,目的是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通过政府部门的优质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各镇街区、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五、关于《清单》
《清单》严格落实省、市清单调整内容和编制工作要求,结合去年以来的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5项、删除3项、修改名称1项,并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清单》共涉及26个相关部门单位,纳入行政许可事项266项,比《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新增2项。
相关文件:肥政办发〔2023〕2号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肥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