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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3-099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结果公开
关于《肥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3-06-15 11:05 浏览次数:

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收到你单位代市政府起草的《肥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草案)》(以下简称《规划(草案)》)的送审报告后,我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一、送审材料及审查依据

(一)收到的送审材料

1.送请合法性审查的报告;

2.《规划(草案)》文本;

3.《规划(草案)》编制说明;

4.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5.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及有关照片、资料;

6.专家论证情况说明及论证意见、名单;

7.风险评估情况说明及风险评估报告;

8.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情况;

9.法律顾问意见书;

10.公职律师意见书;

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法性初审意见;

12.决策承办单位会议纪要。

(二)审查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47号)、《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泰自规字〔202010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号)、《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

二、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关于决策主体

《肥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事项已编入肥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承办单位组织起草《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或者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需要,负责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县级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规定: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导下,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县级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综上,《规划(草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报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由同级人民政府发布实施,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二)关于决策权限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为此,市政府有权制定《规划》。《规划(草案)》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增加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义务与责任,符合法定权限。

(三)关于程序履行

1.履行了公众参与程序。2023215日至20233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肥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肥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还组织召开了有关座谈会。期间,未收到有效意见建议。

2.履行了专家论证程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泰安市地质矿业协会等3名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针对规划成果等进行充分论证,形成了专家论证报告,专家提出2点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过复核基本符合要求。

3.履行了风险评估程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人员对《规划(草案)》开展了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作了分析评估,经综合分析,评估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水平一般,并形成了风险评估报告。

4.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规划(草案)》征求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的意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征求了公职律师意见。《规划(草案)》征求了公职律师的意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履行了合法性初审程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秘科对《规划(草案)》进行了审查,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

7.部门意见。《规划(草案)》书面征求了市发改、规划、财政、应急、环保、住建、林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意见,并组织召开了内审会,老城街道、孙伯镇反馈了意见建议,建议老城街道不再保留双峪矿区、孙伯镇新设刘庄村东饰面用花岗岩和岈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两处采矿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述意见全部采纳并规《规划(草案)》进行了修改。

8.集体研究。《规划(草案)》经肥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形成了会议纪要。

综上,《规划(草案)》的制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合法性初审、部门集体研究等程序,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关于《规划(草案)》内容的合法性

我局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规划(草案)》内容进行了审查,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综合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意见,经认真会商研究,我局认为《规划(草案)》围绕我市实际,分别明确了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明确了指导思想,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布局、保障供给,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基本原则,第二部分规划目标,分别规定了2025年短期目标和2035年长期目标。第三部分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重点、限制和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划定3处产业集聚区,4处重点开采区。第四部分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规定,具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要求。第五部分对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作出规定。第六部分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规划(草案)》总体内容符合我市实际,且不违反上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内容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的规定。

三、审查结论

经审查,我局认为《规划(草案)》制定主体和权限合法,制定程序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可按程序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注意事项

(一)《规划(草案)》履行完决策程序后,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

(二)《规划(草案)》执行期间,决策执行单位认为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调整的,应当依法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肥城市司法局

2023614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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