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肥城市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和泰安市委市政府号召,把深入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作为加快乡村振兴、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民心工程,制定印发《肥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开发数量、岗位类型、待遇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岗位开发、强化科学管理,确保这项目民生工程落地落实、取得实效。2022年,我市先后两批面向农村低收入人员、残疾人、大龄人员,以及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安置上岗5700人,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4980人,城镇安置720人。发放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共计3759万元,在泰安市各县市区走在前列,打造了可复制的城乡公岗“肥城模式”。
Q1:请问,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哪些作用和影响?
答:开发公益性岗位,是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府托底设置的政策性岗位,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在深入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确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第一,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稳就业保就业、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大规模设立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投身乡村建设,共建美好家园,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我们必须下更大力气,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努力实现农村困难群众就业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双赢”。
第三,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是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收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路径。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能够让更多低收入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实现从“耕者有其田”到“工者有其位”。我们必须着力发挥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作用,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
Q2:我们注意到,省、市各级《行动方案》提出要通过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积极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请问在这方面,公益性岗位发挥的作用有哪些?谢谢。
答: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能够有效额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收入、富精神、强技能、增幸福,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提收入。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规模增设城乡公益性岗位,让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有岗位、工作能增收。
二是富精神。我们在开发公益性岗位时,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大幅设立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不断充实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力量,将更好地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生态。
三是强技能。大规模开发公益性岗位,激发困难人员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将有效解决社会政策中的福利依赖问题。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前、岗中、到期再就业全过程培训,支持企业面向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增强公益性岗位人员再就业能力和致富本领。
四是增幸福。我们加强公益性岗位权益保障,要求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让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在劳动中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Q3:听刚才的介绍,去年,我市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先后两批开发并安置城乡公益性岗位5700人。今年我市计划开发多少岗位,将如何继续实施好这项行动呢?
答:今年3月份,泰安市下发了《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岗位计划》,我市2023年度安排计划是5600人,其中乡村4850人,城镇公益性岗位750人。在实施这项行动中,去年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岗位开发、试点推进、全程监管等,探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经验,也得到了泰安市的认可和推广。接下来,我们将树立“严真细实快”作风,一是快速启动,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工程化、项目化推进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雷厉风行抓好政策落实,努力做到高效快捷,力争早启动、早部署、早见效。二是细致细究,强化精细化管理。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理念,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新一轮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细账,明确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健全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确保无缝对接、责任到岗到人。三是求真较真,动真碰硬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多渠道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岗位开发数据的科学监测,切实把数据和情况搞真实、搞准确,努力把这项行动打造成得民心、顺民意的民生工程。在这里,我也呼吁有就业需求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就业意识,及时关注市、镇街和村居发布的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抓住机遇积极报名,靠自己的努力实现就业增收。
Q4:随着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逐渐壮大,我市在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方面是如何做的?
答:为了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我市在《方案》和《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运行监督机制,扎紧扎牢制度“篱笆”,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强化信息比对。依托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山东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等现有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每月对在岗人员交叉比对,确保人员身份始终符合安置条件。
二是规范管理标准。制定《关于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用程序的通知(试行)》(肥就函〔2022〕1号)《关于规范城乡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程序的通知(试行)》(肥就函〔2022〕2号),进一步规范岗位开发管理流程,明确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逐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日常管理、补贴拨付等环节,确保有章可循。细化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类型、安置对象,为岗位开发管理划定“条条框框”。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明确城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由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各镇(街)定期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开展自查,主要核查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等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建立抽查机制,不定期对城乡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开展实地走访或电话抽访,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骗取补贴等情况,立即按照有关程序处理,确保该项政策落到实处。
总之,我们将打好监管“组合拳”,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透明化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成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