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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MB286323X5/2023-0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医疗保障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参保职工医保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服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05-15 17:03 浏览次数:

 


 

一、领取条件

所在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二、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在泰安市内定点医院生育可直接联网报销。无法联网的可携带材料与生育津贴一同申领。

三、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材料受理。由医院统一收取报送以下材料:

1育龄妇女信息表

2)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开通银行磁条功能)

4)出院记录复印件

5)发票原件

2、审核结算。医院经办人员初审后,每周报送至医疗保险事业中心,经业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在承诺时限内将生育津贴一并划入个人社会保障卡。

3、生育定点医院:肥城市人民医院、肥城市中医院、山东颐养健康集团肥城医院

咨询电话:0538-3283666      0538-3288160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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