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中学生守则……………………………………………………… 1
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
三、肥城六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实施方案……………………… 3
四、肥城六中校园常规……………………………………………… 16
五、学生管理制度…………………………………………………… 17
六、团员管理制度…………………………………………………… 26
七、肥城六中学生会………………………………………………… 27
八、评优树先制度…………………………………………………… 32
九、 班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十、肥城六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生管理制度
新生军训制度
1、为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建立军训制度,每新学年开学,安排组织新生进行军事训练。
2、新生军训是以学生军事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国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
3、通过军训有利于学生学到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学生学到人民解放军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爱国奉献、勇于牺牲、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有利于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学生组织性,纪律性的提高和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建设良好的校风校纪。
4、每位新生都要明确军训的目的和意义,积极热情地参加军训,一切行动听从教官的指挥。
5、严格遵守训练纪律,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训的,要向教官或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6、训练期间要学习解放军战士吃大苦耐大劳的艰苦奋斗精神,要遵守纪律,善始善终,不准穿裙,不准穿拖鞋。特别要注意交通、饮食卫生和军训期间的安全,从而保证军训的顺利开展。
7、学习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认真搞好教室、宿舍和个人的内务工作,做到卫生整洁,衣物、被帐、日常用具摆放整齐和规格化。
8、要求每位学生在军训期间写好军训日记和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待军训结束后交班主任查阅。
9、军训内容主要有:
(1)队列训练。含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各种转法、班队形和集中、解散、整齐、报数、出列、入列。单个队列动作和队列,含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与立定,踏步与立定,行进与停止。此外,视军训情况,附加军体拳训练等内容。
(2)队列复习,练习所学内容,进行队形、方向的变换。
(3)队列的实施。采用以排为单位实行集中示范与分开练习,先分解后连贯等动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4)由教官指导学生进行宿舍内务整理。
(5)以排为单位进行军训会操汇报表演及评比活动。
新生“试读制度”
1、学校对高一学生实施“试读制”,试读时间为一个月。
2、在入校后一个月内,无严重违纪违规现象,达到高中生必备的基本要求后,考核合格者,办理高一新生注册手续,成为有高中学籍的名副其实的高中生。
3、考核不合格者,试读期延长一个月,如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则令其退学。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代会的性质
1、学生会是学生的自治管理组织,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
2、 学代会通过讨论重大事务,表决重要决议的方式体现全校学生的共同利益。
二、学生代表的权利、义务
1、学生代表有权对学生会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年度工作是否合格。
2、学生代表选举产生校学代会代表,并审议决定提交校学生代表大会议案。
3、学生代表有权审议通过或否决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的各项制度,并提出修改意见。
4、学生代表应多与学生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向学代会反映。
5、学生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不随意请假、缺席学生代表大会。
三、学生代表条件
1、代表必须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在工作、学习及各类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4、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应位于班级前列。
四、学生代表的产生
1、学生代表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由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代表选举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班级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本班学生代表,人数每班1~2名。
2、学生代表每年10月增选一次,主要对象为高一年级新生。学生代表正常情况下任期三年,直到毕业。如遇特殊情况(学生代表受到校纪处分、无法正常履行代表义务等),学生代表所在班级有权召开班会罢免其代表资格,并在增选时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代表。
五、组织制度
1、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每年增补一次,两者交替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2、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3、学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学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4、学代会应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班级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5、学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生会主席召开干部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学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六、学生会
校学生会是学代会的工作机构,它承担下列工作:
(1)组织学生代表选举主席团成员。
(2)提出学代会所讨论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3)组织调查研究,向学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学生落实大会决议。
(4)组织各班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5)做好学生会日常工作,配合团委、学工处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工作是学生宿舍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宿舍管理工作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主要包括学生宿舍楼公共场所卫生、学生宿舍卫生、学生宿舍区的环境卫生、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四部分。
一、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的卫生由各楼管理员带领卫生清洁员完成。
2、楼梯、走廊、厕所、洗刷间每日打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下水道畅通,厕所外边无粪便。
3、墙壁和公共场所的玻璃,应保持墙壁干净,无蛛网,玻璃明净。
4、严禁在楼道内随地泼水、吐痰、燃烧废纸,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严禁在宿舍楼内外墙壁上张贴字画、涂写、刻划。
6、剩饭剩菜倒在指定位置,禁止把剩饭剩菜倒在楼道、水池、厕所及其它地方。
7、严禁随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8、楼道禁止晾衣服。
9、在宿舍楼内禁止向外倒水、扔杂物。
二、学生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卫生由本宿舍成员负责。
2、宿舍内垃圾物,由各宿舍值日生每天将其倒入垃圾桶内。
3、宿舍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无尘土,门、窗框无污物,窗台无杂物。
4、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墙壁无尘土,无蛛网,无杂物。
5、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等。
6、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7、床上被子要按要求叠放整齐,床面平整,床单、枕巾干净,个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8、床下干净,生活用品(盆子、暖瓶、箱子、鞋子等)摆放统一、整齐、有序、美观。
9、不得往楼下泼水、扔垃圾、果皮、塑料袋、纸团、酒瓶、饮料瓶等杂物。
三、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2、宿舍区环境卫生包括宿舍楼外的所有公共场所卫生,应做到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地面清洁、无落叶、砖块、塑料袋,无卫生死角。
四、卫生用品管理使用办法
1、学生宿舍楼内公共场所卫生用品由各楼清洁员负责管理。主要包括:大扫帚,小笤帚、拖把、铁簸箕、清理品、塑料水管、垃圾桶等,其中,大扫帚,小笤帚、拖把、铁簸箕实行定期定量发放,节约奖励。
2、学生宿舍内卫生用品由舍长负责管理。包括拖把、小笤帚和铁簸箕各一件,拖把每学年,小笤帚每学期发放一次, 铁簸箕在新生入校时发放一次,毕业时交回,丢失者赔偿5元。
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为了创造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校风、校貌,本着学生各宿舍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制定学生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一、文明宿舍标准
1.按时作息。按时起床,熄灯后不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
2.品德高尚。同学间互相关心,团结友爱、文明礼貌。
3.情调健康。不吵闹,不说污言秽语,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等低级的音像、书报杂志,不唱不健康歌曲,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不赌博。
4.宿舍卫生值日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地面、墙面、桌面门窗干净,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整齐。不乱到污水,不向窗外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5.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洗床单、枕巾、衣服、鞋袜。
6.爱护公物,节约用水。妥善使用保管好清洁卫生工具和其他公物用品。 爱护他人物品,借用他人东西要事先征得别人同意。
7.注意安全。上课期间关窗锁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点蜡烛,不玩火,不攀坐窗台、护栏。
8.遵守公寓管理制度。不经许可不得在校外留宿。不互窜宿舍,不私自调换床位。
9.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遇偶发事件要及时向生活老师或值班人员汇报。
二、文明宿舍评比细则
(一)遵守作息制度
1.按时起床出早操,不迟到,不旷到,做到快、静、齐。
2.午休安静。不乱窜宿舍,不大声讲话影响他人休息。
3.晚上熄灯后按时就寝。不准窜宿舍、自行调换床位,不准在走廊上走动、讲话、打电话、打球、洗衣服等。
4.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得回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
(二)保持卫生整洁
1.宿舍长负责室内卫生,并监督同学整理内务,做到地面清洁,墙面无蜘蛛网、球印、脚印、贴画,无卫生死角。
2.每星期一次的大扫除,要保证门、窗、灯、暖气包、桌子、衣柜等清洁。
3.宿舍内物品摆放统一整洁,做到“四个一”:毛巾悬挂一条线,暖瓶摆放一条线,脸盆脚盆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
4.床上物品干净、摆放统一整齐,无其他杂物。
5.洗用后的污水要及时倒掉,不得存放或洒在楼道上,不得将脏衣服泡在盆内不洗,更不得将垃圾扔向窗外。
6.不准在宿舍内养宠物。
(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1.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服从生活老师管理。
2.严禁非住校生进入寝室。
3.在校期间严禁到校外过夜,特殊情况经班主任批准、生活老师签字方可。
4.男女住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互窜宿舍。
5.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电源插座,不得使用电炉、电暖气等电器。
6.值日生负责关好本寝室的门窗。
三、文明宿舍评比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卫生达不到优秀标准;
2.宿舍同学不关心集体,经常闹矛盾,不尊重生活老师,出言不逊;
3.纵容、包庇同宿舍同学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4.打牌、下棋、聊天或聚吃聚喝。
5. 宿舍有同学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拆改宿舍内设施等现象。
四、检查、评选
1.检查:每学期每天团委、学工处老师和生活老师对各年级各班宿舍卫生、纪律、安全、团结同学、公物等方面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年级各班,并公布在常规检查公告栏内。各生活老师要配合学工处做好此项工作,对平时表现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2.评选:学工处根据每月检查评比量化成绩确定文明宿舍名单。
3.文明宿舍每学年度评选两次。
4.奖励:凡被评为文明宿舍者,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颁发奖状或奖品,连续一学期表现较好的宿舍,学期末宿舍长被评为学校“优秀宿舍长”。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学校宿舍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休息,禁止夜间迟归、不归,若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持班主任签字假条报宿舍管理员备案。
3、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未经学工处允许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含亲属、同学、朋友)。来人来访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进行登记,并主动将所带物品交由宿舍管理员检查,经其登记同意后方可进入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
5、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要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
6、禁止在宿舍内就餐,任何人不得从宿舍内向外乱扔杂物;禁止向楼道泼水,以免滑倒;禁止攀爬落水管或以其他危险方式出入宿舍楼。
7、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钢条、棍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进入宿舍。
8、不准随意调床,不准在宿舍内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和做与就寝无关的活动,杜绝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10、学生上下床要注意安全,并定期检查本人的床板是否牢固,遇到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维修。
11、学生宿舍严禁私接电线和使用电炉、电热器、酒精灯,宿舍内禁止任何人吸烟、点蜡烛或焚烧垃圾、废纸,以防导致环境污染和埋下火灾隐患。
12、发现宿舍被盗时,要立即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安监科。
学生就餐制度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2、在食堂用餐的学生,要在规定的地点自觉排队,有序地进食堂就餐,服从学工处老师、食堂人员的管理。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3、讲究卫生,不随地吐杂物,不随意吐痰,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对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桶内,用餐后的餐具放入指定的位置存放,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4、勤俭节约,珍惜每分钱,爱惜每粒粮食。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坏等不卫生的食物。
6、爱护公物,维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得在餐桌上刻划,不得将餐具带出食堂。
7、不随意挪用他人餐具,严防病菌交替传染,确保身体健康。
大值周制度
为创建优美、规范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主人翁意识和集体主义思想,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大值周制度。要求如下:
一、值周时间安排
大值周时间每周一轮,周日对值周班进行交接。
时间:每天早晨6:40、中午1:45各打扫一次。
二、值周班级
整个校园划分了东区、西区和湖区三个区域,高一负责东区、西区的值周任务,高二负责湖区的值周任务。
三、值周要求
1、彻底清扫各路段路面,到边到沿,做到路面、车棚等无字纸、积土、痰迹、塑料袋等,全天保持清洁。
2、各路段的垃圾桶,平时随满随清,每天彻底清理。
3、雕塑、名人头像、花钵、垃圾桶、学校平面图、表等保持清洁、无灰尘。
4、注意路沿跟、垃圾桶跟、花钵跟、名人头像跟等卫生死角并彻底清扫干净。
5、绿化区内路径一天两次彻底清扫,做到草坪内无字纸、垃圾袋等,冬青下无落叶。
6、冬天如遇下雪,提早安排,高质量打扫所负责区域路面上的积雪,确保全校师生交通顺畅。
7、如遇特殊情况,按学校要求高标准做好值周工作。
8、值周班卫生打扫情况每天由学工处人员和学生会干部检查,发现问题令其立即整改,并酌情扣班级量化管理分。
9、大值周劳动工具为集体劳动工具,值周班在值周期间负责劳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值周班劳动时应爱惜劳动工具,不准故意毁坏。若大值周劳动工具丢失或损坏由当周值周的班级负责赔偿。
10、大值周实行班级量化管理制,总分15分。卫生打扫不干净、不彻底酌情扣分,直至减净为止。如遇检查需加劳动班级,可对有劳动任务的班级适当加分。
四、说明
1、校园环境以长廊路西沿为界,长廊路西沿向西为西区卫生区,中间为东区卫生区,湖区与东区以清华楼东南北路路东沿为界,清华楼东南北路路东沿以东为湖区卫生区。
2、大值周为全校性集体活动,不准自行拖延或停止劳动或更改学校要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时,需报学校同意后,由学校统一调整。
校园自行车管理制度
自行车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为保持校园校貌的整洁、有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自行车管理条例。
一、教师自行车管理
1、自行车(含电动车、摩托车)进入学校应下车推行,一律有序放在教师车棚或临进指定停放地点。
2、严禁将自行车停放在大厅、走廊、通道内,办公室前或不该停放车辆的地方。
二、学生自行车管理
1、学生自行车严格按班级指定地点排放。应服从管理员的安排,做到“前轮向左斜,后轮一条线”,停放好自行车并上锁,避免丢失车子。否则自行车失窃,学校概不负责。
2、各班自行车管理员必须做好值日工作,检查督促未上锁车主及时上锁,确保安全。
3、车棚内的卫生清洁工作由值周班具体负责。骑车学生应自觉维护车棚环境卫生。
4、取放自行车时须小心,不要碰倒或损坏他人自行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5、每学年开始更换学校停车证,缴纳自行车管理费。自觉参加市车管所自行车年检。
6、禁止在教学区骑车。
7、禁止骑刹车不灵、锁不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行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是我家,人人都来爱护她。公共财物是国家所有资产,任何人不得破坏,必须养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好习惯,争做爱护公物的模范。
二、凡公物损坏或遗失,视具体情况,采取赔偿制度,尽最大的能力减少学校资产的损失,使之物尽其用。
三、赔偿原则分为: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或负责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5、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予以表扬和一定的奖励。
6、无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7、故意损坏,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8、总务处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四、赔偿办法
1、现金赔偿,交总务处,由财务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1、男同学不留长发,不剃光头,不染发、烫发,不理碎发,做到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发型。
2、女同学要求理运动短发或扎马尾辫,前额流海不过眉,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不披头散发、烫发、染发,不理碎发,不梳怪发型。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不盲目追求名贵服饰,不在衣服上乱涂乱画。男生注意风纪,不得敞开上衣。女生不得穿露背装、露脐装、超短裤、超短裙和半透明柔装,不穿过吊带背心。
4、不得佩戴耳环、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饰物。男女生均不得戴护身符。不染、不装饰指甲,不留长指甲。
5、不得穿拖鞋进入校园,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管理制度
社会实践是要求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活动。通过融入社会、接触社会、接触生活,增强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增强社会责任感。社区服务是指学生在课外时间为学校或家庭所在社区提供的公益性的义务劳动。
1、学生每学期参与一次社会实践或社区服务,实践为周末和寒暑假期间。
2、社会实践的类型可包括校内实践活动、外出考察活动和社会各行各业的体验性活动;社区服务包括公益活动、宣传活动和帮贫助困。
3、社会实践或社区服务可学生单人参与,也可以以班级或学生小组进行。
4、学生写出社会实践或社区服务表格,并写出心得体会,由实践单位或社区评议并加盖公章。
5、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或社区服务要注意安全,遵守实践单位的各项要求,切勿滋生事端。
6、社会实践共3周,每周2个学分,3年共6个学分。社区服务3年共2个学分,服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按每个工作日不少于6小时计算)。
六、团员管理制度
团员发展制度
1、学校团委制定团员发展计划。
2、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要经过培养和教育,使他们在入团前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以及怎样做一名合格共青团员。
3、为要求入团的青年确定培养人,并填写参团培养对象表。
4、发展新团员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手续((1)提出入团申请;(2)确定入团介绍人;(3)填写入团志愿书;(4)团总支审查;(5)团委批准;(6)团旗下宣誓。
5、发展团员要保证质量。
团员档案管理制度
1、团员档案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转入,并加以整理、归档,建立团员登记簿,团委组织部对档案按班级统一建册管理。
2、对新团员要及时建立档案,将材料装入团员档案袋。
3、对团员的奖励、处罚材料要纳入团员档案。
4、新生团员档案遗失,须持原所在单位团委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校学生团员档案遗失,查明原因后,可以办理补办手续。
5、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
6、团员档案随学生毕业要办理转出手续,学生毕业离校后不能办理正常手续的,团委将团员档案进行整理,与学生滞留档案一同存放、管理。
团干部、班干部培训制度
1、每学期进行三次团干部培训,开学之初前两周进行一次,学期中进行一次,学期末进行总结培训。
2、对象:校团委干部及团支部成员。
3、主要借助青年团校开展团干部培训,还可采取请有关领导、老师作报告,讲座或与兄弟学校团干部交流。
周一升国旗制度
1、原则上每周一和重大节日举行升国旗仪式。
2、原则上国旗下讲话材料由团委委员负责撰写,特殊情况也可由团干部或其他团员青年撰写,但必须经团委书记审阅定稿。
3、国旗下讲话内容的选取主要指向重大节日和学校重要活动,目的是进行思想道德、爱国主义、环境保护、文明礼仪、行为卫生习惯等诸方面的教育。
4、国旗下讲话主持人和讲话人除学校领导和团委委员外,可培养团员干部参与,并成立国旗下讲话准备小组。
5、升国旗时间定为早晨7:00准时开始,6:50集合。
6、参加升国旗的人员包括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全体班主任老师和全体学生。
7、国旗手和护旗手由团员学生担任,并参加培训,熟练掌握升旗流程。
9、学工处、体育组老师协助团委组织队列。
10、团委宣传委员和广播站广播员负责国歌乐曲的播放。
七、肥城六中学生会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肥城六中学生会是学校中的组织结构之一,是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和维护学生利益及要求的一个学生职能部门。全校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学生会的领导、督察和检查,积极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要在学校党支部领导和学校学工处、团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学校发展、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宗旨,通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习、科技、文化、卫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积极创造良好的学风、校风。牢记“天下为己任 规矩成方圆”的校训,引导全校学生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为和谐校园作贡献。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促进同学和学校、同学和老师、同学之间的沟通了解。
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选拔、任职程序
学生会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1)报名
各班进行初步筛选,向学校团委、学工处推荐3-4名同学,并填写《学生会干部竞聘申请表》,每人限申报1个职位。
(2)资格审查
团委、学工处成立学生会干部选拔领导小组。学生会干部选拔领导小组对申报同学进行审核,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确定各岗位侯选人。
(3)竞选演讲
举行学生会干部竞聘大会。候选人通过三分钟左右的演讲,由团委、学工处及原学生会部分成员组成评委团对参加竞选的同学进行现场打分。
(4)拟任名单
根据竞选演讲所得分数进行排序,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定各岗位最终人选。
(5)考察期
召集学生会新成员召开全体大会,对拟任名单在大会上宣读并同时进入任职考察期,考察期为一个月。
(6)公示
考察期过后即将学生会干部拟任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学生的评议。评议无异议后即确定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学生会以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视情况可增设副主席一、二人)。在主席团以下设七个职能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劳动部、文体部、纪检部、社团部。各职能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人。
主席团
主席团是学生会干部的核心,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分管有关部门工作。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在学工处及团委的指导下,积极联系学生会各部门。
2、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的顺利且有效的开展。
3、定时召开学生会例会,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达标情况。
4、按时做出学生会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定期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5、定期做好对各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做好工作。
6、定期做好学生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学工处。
7、负责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推荐及考核工作。
8、主席外出时,委托副主席代为行使主席职权。
部长
1、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完成上级交给本部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工作。
2、负责制订一学期内本部的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
3、安排会员及时完成各项本职工作,发扬“分工明确,密切协作” 的优良作风,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安排本部会员的学习及经验交流,并对工作的方式方法进行指导。
5、了解本部学生干部的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学生会有关部门。
6、主持和召开本部会员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
7、对本部后备干部提出人选,并参与对其培养、考核。
组织部
1、组织部开展的所有活动都以爱国、爱党、爱校为根本前提,以中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为基本原则。
2、进行学生会内部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学生会招新、培训、考核制度等。
3、负责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考评、奖惩,向校学生会等组织推荐优秀的后备军。
4、负责填写学生会工作日志,记录每次会议情况。
5、负责对学生会的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6、负责升旗工作的指导、监督。
宣传部
1、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手抄报、橱窗、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注舆论的导向。
2、宣传个人和班级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劳动卫生等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
3、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近期的工作。
4、负责学校文艺联欢会、运动会,以及一些大型活动的策划、设计及组织工作。
学习部
1、发挥学校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传递学校教学信息,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建议。
2、组织各种能推动学校学风建设的活动,如配合学科教育教学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演讲和学科竞赛以及各种知识性、趣味性、科技性活动,并做好与宣传部的协调工作。
3、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工作准则,以宣传橱窗、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方法、自我教育等方面知识的宣传,促进同学的进步。
4、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例会,了解并解决学生中学习上的问题,协助各班抓好学风建设。
5、配合文学社社刊、广播站搞好稿件审批工作。
劳动部
1、作好全校公共区域、教室、宿舍等方面的清洁卫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2、定期召开各班劳动委员会议,布置劳动任务,通报各班卫生检查情况。
3、认真安排学校特定时期的清洁卫生工作,并监督检查。
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文体部
1、积极组织同学们开展各式各样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2、定期召开各班文体委员会议,了解各班文体活动情况。
3、负责我校学生文体社团建设工作,完善社团制度建设。
纪检部
1、配合学校学工处维护学校治安和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为师生营造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
2、负责维持学校开学、大型会议(如:入校教育大会、文艺晚会、开学典礼)等会场的秩序。
3、组织学生开展群防、群保活动(如:消防保卫知识的培训、防火、防灾的宣传等)。
社团部
1、负责学生社团成立的指导审批,并指导和管理学生社团活动。
2、定期举办社团文化节、社团文化周等活动,并积极创造其它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模式。
第四章 《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第一条: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1、关心政治,思想进步,品质高尚,上进心强。
2、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办事公道,作风民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事事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作精神。
5、工作积极,勇于奉献,敢于大胆管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者;学习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2、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3、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4、工作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者。
5、因自身原因,造成多方老师建议退出学生会者。
第五章《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校同学基础之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第六章《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干部会议和各部内部工作会议三级。
2、主席团会议定期召开,时间地点由主席自定,对近期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讨论。
3、干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总结上周工作,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布置下周具体工作。
4、各部门部长安排本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定。
5、若遇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各种会议,会后向主席通报情况,并填补学生会活动周计划表。
6、遇重大集会活动,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议记录和活动总结,整理后上交主席或组织部。
7、会议进行过程中,与会者要保持安静,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
8、开会时要提前五分钟到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组织部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可以由相关人员代替出席)两次违反者组织部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9、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主席团要定期检查)。
10、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与会成员都有发言权,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11、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七章 附则
1、本章程由肥城市第六高级中学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3、本章程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八、评优树先制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制度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榜样,引导学生积极向上,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一)思想好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学习成绩优秀,校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必须符合以下标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各科成绩均在优秀以上,考查科目均在良好级以上。
3、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并有一定的自学能力。
(三)身体好
1、自觉遵守公共卫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并掌握一定的健康教育知识、心理健康知识。
2、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体育达标。
校级三好学生每学期评比一次,学习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经班主任教师推荐,并由全班学生投票产生,报学工处审核、批准。三好学生由学工处发奖,评比结果记入学生档案,并由学校行文公布。
市级以上三好学生应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第二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班委和团支部委员职务以上,且能忠实履行职责。
2、思想品德条件与三好学生相同。
3、学习认真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学习成绩的标准参照三好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适当放宽。
4、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主动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并为班级或学校活动做出显著成绩。
评定和奖励方法同三好学生。
第三条 以上诸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取消有关奖励,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制度
1、优秀团员:(1) 由所在支部团员大会无记名投票评选。
(2) 支部将当选名单上交团委审批。
(3) 优秀团员条件:
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
B、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每一项任务,能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起模范作用。
C、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D、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E、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老师,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F、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热爱劳动。
G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
2、优秀团干:
(1) 团委干部由全体团委干部无记名投票评选,上交书记审定。
(2) 团支书以下的团干部由各支部团员大会评选,由团委审核。
(3) 凡符合优秀团员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为优秀团干部:
A、致力于团的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B、经常深入团小组和团员中调查研究,不断地改进工作方法。
C、品德高尚,有自我批评精神,有突出的优秀事迹。
先进团支部评选制度
1、每学期评选一次,只有获得校先进团支部荣誉的方可参评上级团委优秀团支部评选。
2、比例:每年级1至2个。
3、条件:
A、团支部成员健全,分工明确,热爱团工作,熟悉业务,积极带领团员开创团工作的新局面。
B、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C、组织生活健全,能按照团委要求认真贯彻“三会一课”制度。
D、认真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E、组织青年志愿者活动有成效,影响好。
F、团员组织观念强,依时参加团组织生活,团徽佩戴率高。
G、积极、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H、团员能起带头作用,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I、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十、肥城六中班级量化考核实施方案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加强班级管理是实现教育目的的关键一环。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班级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总 则
(一)实施全员德育、全员管理制度。学校相关处室分别承担本部门班级量化考核任务,实施周总月报,每月月底将量化考核成绩报团委、学工处,团委、学工处汇总后分年级排序,作为评优树先及班主任津贴(部分)发放的主要依据。
(二)班级量化考核总分为300分。
实施细则
(一)教室常规(35分)(由级部负责)
1、教室文化(5分):教室内墙壁上的字幅、宣传栏、公示栏等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内容积极向上。
2、教室卫生(20分):室内及对应的走廊地面清洁,墙壁无污迹、蛛网(4分);门窗玻璃明净,灯具、电扇、窗台无灰尘(4分);室内课桌排放整齐划一,学生个人书籍摆放整齐(4分);黑板槽内无粉笔头,电视机擦拭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4分);不往楼下扔纸屑、杂物或泼水等(4分)。
3、秩序(10分):早晚自习,班内人数齐全,纪律好,每缺勤1人次扣1分;教室内无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听录音机或随便下位、外出现象,违者每1人次扣2分;上课无打瞌睡、睡觉现象,每发现1人次扣1分。
(二)小值周(15分)(由级部负责)
1、担任小值周班的班级,按时打扫好所辖区卫生,人员齐全,不迟到、不早退。
2、卫生要求:楼梯(尤其是楼梯竖台)、楼道无尘土、纸屑等杂物,墙裙无痰迹、污迹,墙壁无鞋印、球印、蜘蛛网,窗台无灰尘。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项扣2分。
3、值周班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故意损坏工具,在一周内不及时赔偿者,扣2分。
(三)宿舍常规(50分)(由团委、学工处负责)
1、两休秩序(30分):就寝人数缺1人次扣2分,不按时进入宿舍和在两休时间内随意进出宿舍者每人次扣1分;有说话、看闲书、洗涮、吃东西、打手电、听音乐等现象的,每人次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加倍扣分;有打扑克、下棋、玩手机现象的,每人次扣3分;有吸烟、点蜡烛现象的,每人次扣10分;在宿舍内发现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除予以没收外,扣10分。本项内容扣完50分为止。
2、宿舍卫生(15分):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整洁(3分);物品摆放有序,不乱扯绳子(3分);地面干净,室内外无积水(3分);桌面整洁,桌洞内无杂物(3分);门窗玻璃明净,无乱贴乱画现象,室内无蜘蛛网(3分)。出现不叠被子者,宿舍卫生计0分。
3、宿舍文化(5分):能营造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3分);卫生值日表、床次表等,保持清洁、完好无损并按指定位置张贴(2分)。
(四)两餐秩序(15分)(由团委、学工处负责)
买饭菜时排队,就餐时无打闹现象发生。凡不排队或为他人捎饭、菜者,每人次扣2分,就餐秩序不好者每人次扣2分,大声喧哗、吵闹、吵架者每人次扣5分。
(五)大值周(20分)(由团委、学工处负责)
担任大值周班的班级,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任务,卫生区不清扫者,每次扣5分;卫生区打扫不干净者,每发现一处扣2分,值周班级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故意损坏工具,在一周内不及时赔偿者,扣2分。
(六)劳动(10分)(由团委、学工处负责)
能愉快接受并保质保量完成所分配任务的,每次记5分。劳动班级在劳动过程中丢失或故意损坏工具,在一周内不及时赔偿者,扣2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扣3分:
1、接受任务斤斤计较; 2、不按时完成任务;
3、任务完成质量不高; 4、劳动时相关联的班级互相推诿。
(七)自行车、电动车管理(15分)(由安监科负责)
1、学生的自行车、电动车要放在本班指定位置内,摆放整齐,锁好车锁,违者每人次扣2—5分。
2、不按规定停车的,或放于教职工车棚及校园其它地方的,每发现一人次扣2分,直至扣完15分为止。
(八)安全检查或教育活动(5分)(由安监科负责)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检查或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5分)。
(九)各类活动(30分)(由团委、学工处、级部、艺体办负责)
1、参与活动(10分):积极参加上级各部门或学校组织的以班级为单位的各项活动,每参加一次计5分,最高计10分。
2、活动成绩(20分):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按获奖等级予以加分,获得一等奖的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若奖励是按名次排序的,则参照此标准视具体情况予以加分);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无论个人或班级,每次省级(含省级以上)计8分,地级计7分,县级计6分(同一班级在同一活动中多人次获奖的,按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加分)。
(十)社团组织(10分)(由团委、学工处、级部负责)
积极参加学校社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并能积极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酌情给班级加1—5分;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出现一例为成员所在班级加5分(如有多个成员的,成绩不累计,最高计5分)。
(十一)好人好事和模范人物(20分)(由团委、学工处、级部负责)
1、好人好事(10分):班级中涌现出好人好事,在一定范围内形成好的影响的,每出现一例酌情给所在班级加1—5分,计满10分为止。
2、模范人物(10分):在学习、遵规守纪、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等方面的先进事迹被学校认可,报上级部门后受到表彰或其事迹得到推广的,每一人次加5分,加满10分为止。
(十二)公物(10分)(由总务处负责)
本班教室、宿舍门窗玻璃及对应的走廊玻璃,无损坏计5分。门、窗损坏后,在一周内不及时维修的,扣3分;玻璃损坏后,在一周内不及时更换的,每块扣1分。本班教室桌椅、黑板、电视、电脑、投影仪、风扇等物品及宿舍内公共物品无损坏计5分。
(十三)课间操(15分)(由艺体办负责)
集合迅速,队列整齐,秩序良好,口号响亮(10分),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项扣1分;人数齐全(5分),迟到1人次扣0.5分,旷操1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5分为止。
(十四)班主任工作(50分)(由级部、团委、学工处负责)
1、上缴材料(5分):学校要求上交的各类材料(含主题班会),迟交1次扣2分,少交一次不得分。
2、班主任会(5分):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计5分,凡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请假不扣分,旷会不得分。
3、早、晚盯班(10分):早晚班主任按学校要求盯班,每迟到一次扣1分,不到扣2分。
4、两休(20分):学校安排的正常值班,每缺勤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两休值班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须自己找人代替,并报带班领导批准;班主任值班期间,发生在分管区域内的安全、秩序等事故,未能及时发现、制止者,每次扣5分。
4、各类集会、活动(10分):学校里的重大集会、活动(含升旗仪式),班主任必须按时到岗,每旷一次扣5分,每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2分;在值周或有劳动任务时要求班主任盯靠而没有盯靠的,每次扣2分。
(十五)违纪扣分(由团委、学工处负责)
有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肥城六中校园常规》的行为,每出现一次,酌情扣该班量化分1—10分。
奖 惩
(一)先进班集体。每学期评选一次,学期末按班级学业成绩的40﹪和学生管理成绩的6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位居年级成绩前1/3的即为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对应的班主任即为优秀班主任。
(二)优秀值周班。每学期评选一次,按年级班级总数的1/4设置,多次值周的班级以值周期间量化分数最高的一次为准。
(三)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男、女生宿舍各20个,每评上1个,在当月量化总分中给所在班级加2分,并发放“文明宿舍”流动奖牌和奖金。
(四)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班主任每月津贴为120元,其中80元按月发放,另40元,依据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分等级发放。
(五)班主任推优原则。上级对班主任的表彰,尤其是教师节期间的表彰,必须从校级优秀班主任中产生。对因工作失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在评优树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处罚。若学生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除按《肥城六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外,按以下标准给违纪学生所在班级当月量化总分扣分:通报批评扣2分/人,警告、严重警告扣3分/人,记过、记大过扣4分/人,留校察看扣5分/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扣6分/人。对出现影响学校声誉或严重事故的班级,在评优树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十一、肥城六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严肃校规校纪,加强学风建设,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确保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坚持正面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要热情帮助,经常找他们谈心,不歧视,切实帮助他们改正缺点和错误,条件成熟时及时撤销处分。
第四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处分的种类
第五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等,给予下列八种处分:
1、通报批评。
2、警告。
3、严重警告。
4、记过。
5、记大过。
6、留校察看。
7、劝其退学。
8、开除学籍。
第六条:警告及以上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工处。处分决定后,由受处分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同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七条:学生处分须经分管学生工作的学校领导审查,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轻或免于处分:
1、情节轻微,不是主谋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3、认识态度好,敢于检举他人违纪行为的。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1、有严重后果的。
2、认错态度不好的。
3、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
5、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
6、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规违纪的。
7、嫁祸他人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
8、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
9、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
第十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或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经济赔偿,按下列原则执行:
1、故意毁坏公共财物的,照原价的2-3倍赔偿。
2、有偷窃行为的,必须退回赃款赃物。
3、因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事故,根据责任情况,承担医疗等相应费用。
处分程序
第十一条:违纪材料包括
1、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
2、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
3、其他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
4、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
5、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二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1、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陈述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第十一条所列违纪材料。
2、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材料送交学工处,学工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3、学工处根据违纪事实,拟定处分建议,报分管领导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学工处拟定处分决定。
4、处分决定通过班主任通知受处分的学生和家长,同时,班主任、学工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处分记载和撤销处分
第十三条:对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撤销相应处分,须记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
第十四条:学生受处分后,确能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均有较大进步,毕业前可以撤销处分。
第十五条:撤销处分的程序为: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表》,经班级讨论、班主任认可后将申请表交学工处。学工处审核,初步作出是否撤销处分的意见;若撤销,报分管领导审查,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由学工处拟定撤销处分的决定并在全校公布。
违纪行为处分细则
第十六条:要尊敬师长,服从教师的管理、教导,如有意见应按组织原则用正当的方式提出,不得当面顶撞。对无理取闹、影响课堂或校内教育教学秩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辱骂教师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七条:要团结同学,互相尊重,严禁打架斗殴、勾结外人寻衅滋事,违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十八条:对穿奇装异服,男生蓄长发、烫卷发,女生烫卷发、浓妆艳抹、佩戴贵重首饰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后无效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在生活区随便倒水或在洗漱间乱扔杂物,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在校园内乱刻乱画、乱倒污水、乱丢垃圾、乱倒剩饭剩菜、在墙面上留鞋印等破坏校园环境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要爱护公共财物,严禁损坏门窗、墙壁、桌凳、电具、图书、仪器等公物。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损坏物品原价的2—3倍赔偿,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不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应得到允许,当着对方的面拿东西,用后要及时归还。对于偷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谈恋爱,违者对其进行批评和劝告,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屡教不改者通知家长,并勒令退学。
第二十三条: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作弊者给予警告处分,通报全校并通知家长。
第二十四条:要严格遵守宿舍纪律,遵守作息制度,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无故旷课一周者给予警告处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者给予记大过处分,一学期缺课累计72节(含自习)以上者令其退学。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课外阅读和有益的文体活动,提倡读好书,不看庸俗读物,不唱不健康的歌曲,严禁传、看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讲淫秽故事,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六条:在午休或晚间就寝时,违反学校作息制度,影响他人休息的,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七条:在教学区和生活区从事篮球、排球、足球等体育活动的,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扰乱学校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不听劝阻,影响较大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二十八条:在校内使用手机的,除没收手机外,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多次教育不改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九条:在校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多次教育不改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以及在校内吸烟、喝酒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三十一条:住宿生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居住的,或擅自留他人在学生宿舍内住宿的,给予警告处分;住校生夜不归宿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三十二条:严禁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一经发现一律没收,给予警告处分;对造成人身伤害的,除承担相应医疗费用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三十三条:学生在宿舍吸烟、点蜡烛的,给予警告处分。
第三十四条:学生犯有严重错误,经教育后认识态度较好,并有悔过表现的,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被公安机关传唤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附 则
第三十六条:受处分的学生,当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
第三十七条:受处分的学生,在毕业政审材料时,如实填写受处分及撤销处分事项。
第三十八条:受处分的学生,到毕业时尚未撤销的,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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