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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004235907L/2023-108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组配分类 支持政策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6 14:34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培训机构代领职业培训补贴

  二、受理单位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泰安市职业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劳就(2019)10号);

2.《关于做好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字〔2023〕16号)。

四、申请主体

 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受理条件

为具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培训的机构。

  六、申请材料

开班申请、培训人员花名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培训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代领职业培训补贴协议书、教师授课记录表、学员考勤表、培训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学生证(毕业证)复印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七、补贴标准

1.就业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每人10元/课时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500元。

2.创业培训。取得创业意识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6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八、办事流程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3216712

监 督 电 话: 3212662

十二、办理地点

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

 十三、声明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肥城市政务网发布的为准。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