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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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二 、法律依据
《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泰财社指〔2019〕19号)、《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泰安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的通知》(泰人社字〔2022〕26号)、《关于健全就业援助体系提升就业帮扶质量的通知》(泰就人〔2022〕17号)
三、受理条件
我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补贴标准
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五、申请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申报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肥城市就业补贴一件事申请表;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六、通办方式
现场办理
七、办理流程
1.通过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网址:http://xwqy.gsxt.gov.cn/)进行查询并截图复印;
2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实。
八、办理时限
最长不超过1年
九、收费标准
免费公开办理
十、咨询电话
0538-3238182
十一、办理地点
肥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春秋古城东门对面)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