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2-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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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泰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泰财社〔2019〕19号)
三、受理条件
1、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
2、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
3、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1.5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五、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
3、近一年财务报表。
六、通办方式
网办或线下办理
七、办理流程
网办:申请人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自助办理;
线下办理:肥城市龙山路三农大厦二楼215房间。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8—3219269
十一、办理地点
肥城市龙山路三农大厦二楼215房间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