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监督保障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文件解读 > 文字解读
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3-017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1-04 16:40 浏览次数: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及必要性

新时代背景下,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发生了再造和重塑,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面临着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我市高度重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已成立13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增强社会稳定性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面临队伍人员方面存在短板等问题。

2021年10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1〕114号),2022年9月30日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泰政办字〔2022〕43号),省市文件的印发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提供了依据,为全面加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范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提高专业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我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办法》。

二、文件制定依据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21〕114号)《泰安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泰政办字〔2022〕43号)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指挥调度、附则共计5章31条,明确了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定义,适用于肥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队伍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推进、分级负责、专常兼备、保障有力”的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依托有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应急资源,分专业、分类型建设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力量。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2.队伍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应当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日常管理。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

3.指挥调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局和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的应急救援联调联战工作机制要求,对辖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指令,指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力量前置、值班备勤、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及联演联训工作。

《办法》提出,各镇街区要结合辖区内自然条件、产业布局特点,建设辖区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本辖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四、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办法》公布日期是2022年12月30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2月1日,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相关文件:肥城市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