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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2-055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肥政办字〔2022〕27号)
发布日期:2022-08-08 10:41 浏览次数:

(一)修订背景

202167日,肥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水利局转隶至应急管理局,同年8月,由防指办主持修订了《肥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肥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制度》,在已进入汛期且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等不利因素制约下,《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没有修订,依然沿用2020年版。2021年,肥城市政府出台《肥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在此框架内,伴随各部门单位职责调整,2020年版《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已不适合在现有框架体系下运行。为完善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救援体系,使其能在新形势下促进各有关部门发挥作用,肥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修订了《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泰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三)出台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前后分八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工作和附则八个部分。与前款预案相比,充分学习了河南省部分地区先进经验,突出了启动响应后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五)主要修订内容

1.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指导思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作原则修改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

2.增加编制依据,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肥政发〔2022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3.明确工作职责。在“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中,增加“市水利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职责。明确防指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同时,更新肥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名单。按照各部门单位职能变化,将原本水利局承担的防指办职能编入应急管理局职责;调整人武部、公安局职责;新增市委宣传部职责;不再明确民政、林业、移动、联通及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职责,编入其他单位职责,协助、配合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

4.增加“应急准备”、“专家组”相关内容。

5.明确应急响应。将启动响应后各部门具体措施予以细化,明确了具体工作的部门单位。

6.将抢险救灾细分为水利工程出险、城市内涝、地质灾害、人员受困、基础设施受损、大规模人员转移、大规模人员滞留七种情况,能够应对绝大多数突发状况。

7.在“应急保障”内容中,增加“人员转移保障”,同时,将“资金保障”由“各级财政根据水旱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防汛抗旱设施修复补助。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各级财政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修改为“应急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级政府要做好年度预算,合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张争

  联系方式:0538-3221089

  联系地址肥城市龙山路三农大厦0319


  相关文件:肥政办字〔2022〕27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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