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肥房他证新城字第2018712号)
发布日期:2022-08-0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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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肥房他证新城字第201871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补发不动产权证,注销原证。
异议联系地址:肥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538-3232633
特此声明!
声明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