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8         信息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做好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2022年度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南》等要求,省大数据局依托山东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dsj.yxlearning.com),免费向全省大数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开展2022年度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共70学时,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11月30日。专业技术人员在进行其他形式学习的基础上,可自愿在本网站实名注册学习,学时认定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共享。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