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肥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四批)
发布日期:2022-05-17         信息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和《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肥政办字〔2022〕3号)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第四批城乡公益性岗位47个,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对象

在人社部门登记的各类市场化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安置: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及各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报名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婚人员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报名人员需填写《肥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二)面试测评

1.面试测评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测评。测评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镇街人社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存档。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由市人社局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培训上岗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被录用人员,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经公示无异议、岗前培训合格拟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1.肥城市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四批).xlsx

2.肥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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