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起草的政策背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省级以下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上一级督察单位。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二、报告起草的决策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三、报告起草过程
《报告》形成主要经历两个阶段:一是资料收集和督察调研阶段。市司法局认真研究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实地调研了解重点部门工作情况,收集各部门单位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二是正式起草阶段。根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市司法局起草报告提纲,在提炼各部门单位工作特色、亮点的基础上,经过多次研究讨论和补充完善,最终形成《报告》。
三、报告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总结了我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共分为六个部分: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包括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情况、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等方面情况;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主要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主要包括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包括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包括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开展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政务公开等工作情况;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主要包括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强化应急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情况。
《报告》最后部分还如实梳理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改进措施。
解读单位及咨询方式
解读单位:肥城市司法局
解读人:李国芳
联系方式:0538-3220698
联系地址:肥城市新城办事处龙山西路4号
相关文件:肥政字〔2022〕12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