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信息来源: 肥城市人民政府

因疫情原因,现将本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即日起暂停现场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暂停现场接受咨询和解答,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二款“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的规定计算复议申请期限。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有关规定,对本机构已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自即日起中止审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肥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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