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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00435157XE/2021-039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1-09-07 00:00 浏览次数:

   

    一、一站式结算

通过在专门业务平台上进行标记,泰安市内低保、特困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实现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市外发生的医疗救助费用通过乡镇街道医保办进行手工受理结算。需提交材料:

在泰安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病人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2.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尽量本人,不是本人,户口本索引上有的只需索引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要有关系证明,如当事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销户证明及继承证明);

4.结算单(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

在泰安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需提供以下资料,除以上4条还需以下材料:

1.住院费用清单原件(或复印件盖医院公章);

2.住院病历首页(盖公章)或出院小结复印件盖公章;

3.发票原件(或复印件盖医院公章)。


信息来源:肥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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