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政府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和泰安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肥城市荣获第一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现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主体工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和法治型干部队伍建设4个协调小组,将政府法治工作置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大框架内谋划推进。市委常委会7次专题听取法治工作情况,市委法治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各协调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防控疫情、优化法治环境攻坚等重点任务。
2.扛牢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市政府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政府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重大涉法事项,依法破解难点问题;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就法治政府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健全完善政府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精神,增强依法行政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制度保障,依法防控疫情。疫情防控初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系列工作方案、法律指引,向各行政执法部门推送相关法律知识;组织修订《肥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完善公共卫生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执法协调,在重点执法领域建立信息共享、案件协办、工作联动机制,针对防控物资、药品、医疗器械、冷链食品等实行常态化防控,全年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各类行政检查8900余次。
2.规范“三张清单”,转变政府职能。以构建权责匹配、简明实用的清单体系为目标,依法规范部门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全市公布部门权责清单事项5036项;市政府27个工作部门分解内设机构职责1646项、分解工作任务1881项、编制工作流程图1428张、工作规范1403个、优化流程减少环节81项,精简手续40余项;编制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事项116项、涉及31个部门。扎实开展各类变相审批清理整治,稳妥承接“市县同权”事项219项。
3.优化政务服务,塑造营商品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23个部门、561项证明事项全部编制办事指南。在优化服务上做“加法”,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和一次办好率分别达到91%、90%和97%以上;在流程再造上做“减法”,先后减材料94项、减环节75个、减时限675个工作日。推行“店小二”式政务服务,323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集中审批办理,895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级网上平台运行;市、镇两级设立重点项目代办服务中心15个,企业登记注册30分钟可完成,打响“马上就办、马到成功”营商品牌。肥城市被评为“首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百强县”,荣获“全国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奖”和“服务创新奖”两项大奖。
4.突出高效服务,打造法治环境。制定《肥城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确定17项重点任务,成立6个推进组,明确10个牵头部门、35个责任单位,一抓到底。开展“企业发展·政法护航”专项行动,在建安总部集聚区设立政法服务先行区,打造零距离服务“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成立律师、公证等专项法律服务团9个,为建安支柱产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等提供专项服务;健全完善“接诉即办”制度,有力保障企业各类诉求即时转接、分流落实;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公布《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细化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合法性审查内容、报送材料要求,从议题申报开始严把程序关、材料关,建立完备的操作规范,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集体讨论。2020年,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2项。
2.严管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0年,向泰安市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2020年,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失效28件,修改28件,修改文件涉及16个领域、条款共计290余项;先后组织开展民法典、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3.提升合法性审查水平。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和党政双聘法律顾问为主体的法治审查队伍,选聘政府法律顾问10名,建立40人法律专家库。围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土地征补、重大矛盾纠纷、疑难案件、信访积案化解等,加强合法性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2020年,累计审查政府合同协议58件/次,研究解决各类行政争议、重大疑难案件、信访案件87件/次,提供法律意见230余次。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1.聚焦多个重点,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公示事前信息近200条,公示执法结果信息7万余条,培训法制审核人员106名。肥城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验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推广。加强重点领域监督,2020年开展专项监督2次,评查案卷156卷,提出整改意见1143条。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3186个行政处罚事项与“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逐一关联、互联互通;2020年,网上录入案件1673件。严格落实执法统计年报制度,45个执法部门在网站公示年度执法数据。
2.创新执法方式,服务中心大局。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出台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创新执法检查方式等6项举措。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一体化“大打击”机制,有效提升执法效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免罚清单机制,推行柔性执法制度,在重点部门领域推行差异化执法监管,严禁执法“一刀切”。2020年,编制实施“免罚清单”224项、“轻罚清单”16项,累计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0件。
3.严抓资格管理,提升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做好执法资格考试、人员培训、证件年审工作,对不在执法岗位及非在编人员一律清理。2020年,组织187名新办证及补考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238名执法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审核行政执法人员制证信息1525人。加强听证主持人、行政执法督察人员资格管理,2020年,全市88人新申领听证主持人证、5人办理督察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健全制约监督体系。修订完善行政程序制度手册,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印发《肥城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信用承诺制度、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政务诚信档案制度等,着力加强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2.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建立行政违法案件和失信人员通报移送制度,推动监督贯通、纪法衔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0年接受人大专题询问1次,接受对专题报告的审议29次,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均向人大备案;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建议101件,办理政协提案161件。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0年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为100%。自觉接受审计监督,2020年组织开展审计调查项目32个,提出审计建议36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受理12345热线、行风热线等渠道群众反映诉求48017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7.40%。
3.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年内完成网站重建、数据迁移等工作。2020年,累计发布政府信息9000余条,38件依申请公开事项法定时限内全部规范答复,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调整公布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先后建立非诉执行联动机制、涉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制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司法局高标准打造行政复议审理室1处,市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6个重点执法部门建立“一体同办”制度,14个镇街区建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打通“复议申请最后一公里”。20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9件,召开疑难案件研判会30余次。
2.加强府院联动,提升应诉水平。与市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形成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联动机制。举办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网上培训、庭审观摩活动8次,累计培训400余人次,人均参训40学时。通过月调度、季通报,推动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2019年提升55.2%。
3.强化衔接协调,促进多元化解。2020年,全市行业性调解组织增加到14个,新增建安房地产、金融、物业等5个专业调解中心,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调解委员会。选聘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29个调解组织受聘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全年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14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60%。采取“仲裁分会+促进会”的发展模式,成立肥城仲裁发展促进会。2020年,肥城分会受理推介案件20件,涉案标的总额达1.4亿元。积极做好审前和解、复议调解和解工作,2020年办理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案件3件,通过调解、和解审结的复议案件达24.1%,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市委法治委出台《肥城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大力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执法部门“法治明白人”培训、网上考法、庭审观摩、年终述法等活动。
2.加强法治考核,树立法治导向。将法治建设情况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考核指标。严格落实《肥城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倒查实施办法》,与市法院建立败诉案件沟通交流机制,倒逼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突出顶层设计。肥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关于构建法治政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战略举措并顺利完成实施。市委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谋划、协同推进。
2.注重统筹协调。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出台《肥城市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强化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2020年,肥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待细化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法治化创新不足,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能力还需持续强化等。对这些问题,今后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肥城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程序决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二是深化政务服务领域改革,打造更具创新创业活力,更加平等、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一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坚持用数字化理念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数字化平台在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应用,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五是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等纠纷化解手段,形成非诉讼纠纷化解的更优机制、更大合力。六是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深入开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全方位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肥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