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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0-041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发改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肥城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7 00:0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肥城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强调要加强诚信建设,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任务要求。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深入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发挥信用评价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201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76号)。201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9号),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出总体安排。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省信用办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意见》(鲁信用办〔2019〕8号),提出加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关要求。2020年泰安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和泰安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0〕8号)。

三、出台目的

通过政策出台,全面提升公务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人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速构建以信用监管信息全量归集、按需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公示为核心,以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深化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建设水平,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努力打造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3部分: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工作机制,推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务失信惩戒措施,增强公职人员诚信履职意识,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政策措施,每项措施都明确了牵头和责任部门。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政务公开,夯实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基础。二是建立健全政务领域诚信档案、落实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健全信用修复和权益保护机制等政务诚信管理运行机制。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招商引资、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四是发挥政府引领信用建设示范作用,深化“信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推行“信用+市场监管”模式创新,拓展“信用+行业管理”覆盖领域。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是强化组织落实,加快制度建设,加强监测预警,加强评价奖惩,加大宣传力度。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3部分:一是提出加速构建以信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公示为核心,以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失信联合惩戒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监管机制总体目标。二是明确夯实信用监管数据基础,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注重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等5个方面具体措施,并分别明确了牵头及职责部门。三是从加强组织领导、组织试点示范、加强考核奖惩、做好宣传解读4个方面提出有关要求。

五、具体措施

为更好推动两个方案落地实施,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解读,通过政府网站、组织专题培训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加快凝聚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考评奖惩,研究建立重点任务协调推动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机制,将有关评估结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各级文明单位考核指标体系。

六、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具体措施按规定由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分别牵头推动落实。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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