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政办字〔2020〕12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肥政办字〔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78号)及《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泰安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20〕3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0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10日印发

  附件

2020年肥城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推进决策公开

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

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全面梳理编写公布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鲁政字〔2019247   号),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市委编办

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市司法局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市司法局

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

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各镇街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重点公开各类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落实情况。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

市审计局

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并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 八大发展战略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信息公开

推进多渠道公开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关信息公开,公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配套制度措施、解读材料以及措施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先进工作经验、实际案例;公开规划选址、项目审批、建设用地、资金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入库项目扶持政策。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效、资金、项目安排等;公开耕地质量提升计划、四好(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美丽村居建设进展情况。动态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等工作进展信息。

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供电公司等

重点推进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

推进军民融合政策、进展及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推进落实全市区域协调发展政策、进展及落实情况信息公开。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加强释放消费需求潜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弘扬齐鲁文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着力推进扶贫脱困、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扶贫脱困信息公开,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重点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市级以上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在本级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市扶贫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

继续做好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公开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治理黑臭水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继续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调控、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措施、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服务中心、泰安银保监分局肥城监管组、人行肥城市支行

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市级绩效目标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专项资金。推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各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市财政局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高考综合改革、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等信息公开。

市教育和体育局

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信息。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包括项目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等)、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过程、改造结果)〕、住房分配〔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包括轮候对象数量)、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包括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承租(承售)价格、租赁补贴申请及发放结果、退出家庭等信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重点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用地政策、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信息以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黑名单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点公开矿业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以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黑名单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点公开政府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以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黑名单信息。

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重点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包括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以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黑名单信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以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黑名单”   信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要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按照有关规定由政府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


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公开批准结果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类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

重点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重点公开征收土地信息,包括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点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水利局

重点公开施工项目有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法人单位信息,相关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名称、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重点公开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重点公开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公开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

市教育和体育局、各镇街区

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

市卫生健康局

推进征地信息公开,依托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市查询系统,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公开,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切实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准确把握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就近、便民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规范有序,共同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镇街区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估结果等。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和体育局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政府所管理的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生态绿地健身公园所属公共体育设施等各项相关信息,并做动态调整。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集中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做动态调整。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服务项目和开放时间。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多渠道及时发布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就业供求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实施范围、各项补贴政策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各项补贴的管理和审批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岗位供求、创业、职业培训等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公开现行有效的社会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经办流程。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调整社会保险费的政策措施,重点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公开,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事项,全面公开社会救助的政策文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以及救助人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围绕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项,全面公开福利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申领范围、补贴标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以及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慈善组织、公募资格、公募活动、慈善信托备案等信息。

市民政局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信息。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食品、医疗器械的备案日期、备案企业(产品)、备案号等备案信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中的有关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公开食品安全信息和企业黑名单信息。

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

推进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公开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公开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公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继续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教育、环境、文化、旅游、卫生、住房保障、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积极推进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梳理公开所辖事业单位、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收费项目等信息。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肥城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抓好指导,组织编制本地区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信息公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指南,严格梳理规范实施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各要素信息,推进政策制定、执行、结果信息公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做好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制定的涉企政策、新推出的便企政务服务事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做好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拓展窗口服务功能,方便企业快速办理跨境结算、贸易融资等业务方面信息公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做好实施减税降费方面信息公开,着力公开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公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公开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公开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的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成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围绕放管服改革,着力公开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方面的相关政策、工作进展成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在媒体和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以各镇街区为单位每季度梳理涉企政策,集中推送辖区企业。

各镇街区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公示本地区执行的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统一发布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市司法局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学信息公开,加强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增强和坚定信心。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各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加大对国家、省近期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相关政策措施的公开和解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

围绕六稳”“六保”   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

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 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

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聚焦重大政策深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市新闻中心、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运用新闻发布会、吹风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反对搞庸俗化解读,要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使政策内涵透明,帮助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

要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减少误读猜疑。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

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协助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

要规范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页面设计根据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的参考方案进行完善。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学习《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

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

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加强信息化手段、新技术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力度

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完成 IPV6 升级改造,市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 IPV6 访问接入。

市政府办公室

加强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

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

加快政务新媒体的清理整合进度,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

市政府办公室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依托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各部门(单位)要深化经验交流,加大投稿力度。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政府公报创新发展

进一步增强政府公报规范性,加快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

市政府办公室

突出政府公报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提高政府公报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

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做好政府公报的赠阅发行。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平台

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强化组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整合力量,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强化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完善制度规范

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工作任务及要求

责任单位

强化组

织保障和基础工作

完善制度

规范

要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公开水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

强化监督评价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

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市政府办公室

加强对市级部门(单位)、镇街区的政务公开培训,各镇街区、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政务公开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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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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