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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20-041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司法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26 00:0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肥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稿)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94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按照规定:

1.市政府每年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市委和市政府每年要向泰安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泰安市委依法治市办。

3.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区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

121日,泰安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根据以上要求,224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区按要求上报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在汇总整理部门、镇街区报告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了《肥城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二、主要内容

《报告》认真总结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打造高素质法治干部队伍、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同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下步整改措施。《报告》对列入2019年度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三项指标完成情况,做了专门说明。

三、意见建议

1.《报告》经本次会议研究通过、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向市委、市人大、泰安市政府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2.各部门、各镇街区要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增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按时完成报告和公开任务。

3.各部门、各镇街区要加强法治建设人员力量配备。各部门要明确负责法治工作的科室,各镇街区要按照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明确由党政办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配强力量,把我市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新的水平。部门、镇街区法治机构、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及时报市委依法治市办。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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