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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0-051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3 00:00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近日,我市下发了《关于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旅游景区的通知》,出台这项政策是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政策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三、出台目的

政策出台进一步推进了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开展,有效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优先优待政策机制,

四、重要举措

文件主要从优待对象、优待内容、工作要求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1、优待对象:优待对象为户籍在肥城市行政区域内,且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

2、优待内容:为优待对象办理“泰安拥军卡(肥城)”,持卡人可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不包括城乡公交),免收泰安市境内部分A级旅游景区(以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公布的具体名单为准)和肥城市境内部分旅游景区入园门票(以肥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肥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公布的具体名单为准)。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可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泰安拥军卡(肥城)”,其中,需要在常住地办理的,应持有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证明。“泰安拥军卡(肥城)”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外借或伪造相关证件、出具虚假证明等违反“泰安拥军卡(肥城)”使用规定的,发卡单位及提供免费服务单位有权收回,持卡人不再享受相关免费政策。已办理过“老年卡”“残优卡”但符合“泰安拥军卡(肥城)”办理要求的退役军人,可自愿选择办理“泰安拥军卡(肥城)”。“泰安拥军卡(肥城)”实行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

3、有关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牵头做好相关工作,负责为“泰安拥军卡(肥城)”办理提供人员信息等数据支撑;市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财政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退役军人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旅游景区工作顺利开展。持“泰安拥军卡(肥城)”免费乘坐公交车只限肥城市城区范围内,不得跨区域使用;对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所造成的政策性亏损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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