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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C127154154545401-1/2020-05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医保局 组配分类 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0-29 00:00 浏览次数:


1028日,肥城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请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张家勇同志:

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肥城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首先代表肥城医保局向一直以来关心医疗保障事业和支持肥城医保局工作的媒体朋友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医疗保障是解决群众后顾之忧、提升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将其放在了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要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医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自去年1月成立以来,肥城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按照保基本、可持续、解民忧、推改革的总要求,深入践行为民医保、高效医保、法治医保、廉洁医保工作理念,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和流程再造,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惠民实事扎实推进,改革红利充分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近期,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60),泰安三部门也进行了转发。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对相关的政策进行解读、发布,方便广大参保居民准确了解最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及时参保,以保障大家的医保权益。

今天我主要发布以下内容: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持居住证参保的参保人,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市县财政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明确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泰安市要求,对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设定两个档次: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照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缴费医保待遇。

    三、明确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有三种:一是通过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泰好办自助机器,原村组、社区利用农金通缴费渠道缴纳;二是通过居住地就近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泰安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柜台缴纳;三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山东税务或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注册后缴纳。需要说明的是,对已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缴费,但在进入待遇享受期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省里明确规定要及时做好退费工作,确保死亡人员家属经济不受损失。

    四、贫困人口缴费政策

1、对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医保不需本人缴费,统一由财政按照一档标准代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医保五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均已控制在10%之内,交一档或者二档的个人报销情况基本没有差别)。

2、对于低保、特困及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由财政按照一档标准给予补助。

    五、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1、稳步提高居民住院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强化门诊共济保障,全面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认定流程。

2、巩固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适当调整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起付标准由12000元调整至100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完善大病保险特效药保障政策,扩大保障范围。

3、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巩固提升低保、特困人员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结合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和救助对象需求,统筹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以上是最新出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恳请媒体朋友们广泛报道、深入宣传。再次对媒体朋友和各界人士一直以来对医保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下一步,肥城市医保局将进一步担当作为,加压奋进,全面落实各项党的医保政策,着力破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医保改革力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全力推动肥城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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