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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19-1323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政策解读】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 00:00 浏览次数:

经前期排查,我市新城街道、老城街道、高新区、仪阳街道现有未命名和命名不规范道路32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民政局年初报经市领导同意启动了道路命名程序。5月14日至30日,通过肥城市政务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135条;6月中旬,在整理汇总群众道路命名的基础上,将道路命名情况提报市人大、政协,听取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8月26日,民政局组织公安局、规划局、交运局等部门及有关街区召开了城区未命名道路论证会,就道路名称进行了集中研究论证;9月30日,将命名情况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研究。会后按照市领导要求,民政局进一步扩大意见征求范围,委托市人大、政协进一步征求了市老领导的意见,听取史志办、公安局、交运局、规划局等重点部门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部分道路命名作了修改完善。12月23日,经市领导批准,正式下发《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特此说明。

原文链接: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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