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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0983K21344588M/2018-093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肥政办发
肥政办发〔2018〕33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5 00:0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

  《肥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肥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7〕1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内启动医联体建设,探索医联体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纵向合作协作机制,在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全市至少建成2个有明显成效的医疗联合体,市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并加快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初步形成符合城市、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特点,有序推进分级诊疗、上下转诊的医联体服务模式,医联体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增长率达到10%以上。到2020年,医联体建设覆盖全部市级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下同)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完善的人员上下流动、资源整合共享、患者双向转诊通道,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医疗服务下沉基层,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建立多种医联体模式

  加强医联体建设规划,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统一纳入医联体建设,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其意愿纳入医联体。

  1.组建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落实以市级医院为龙头、镇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市镇村一体化管理,与乡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级医院的城乡纽带作用和龙头作用,形成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共同体系。着力推进“六统一”(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企业配送)的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内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基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支付政策,促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

  2.组建医疗集团。区域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根据省和泰安市要求组建医疗集团,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

  3.组建专科联盟。各医疗机构以其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充分发挥优势专科资源作用,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积极参与组建特色专科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要以各自重点专科为基础,组建1到3个专科联盟,每个联盟至少由5家基层医疗机构加盟。

  4.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形成融合、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市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2018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5.强化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市级医院的优质资源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市级公立医院的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力度,开展创新型协同研究、技术普及推广和人才培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强化市级医院城乡纽带作用,带动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二)推进医联体内部资源整合

  1.人力资源有序流动。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共享医疗资源,提高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率。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医联体内市级公立医院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医师多点执业,简化医联体内医师执业手续,由医疗机构派遣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执业的,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2.设备资源整合共用。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区域性病理诊断、影像检查、医学检验机构,向医联体成员单位及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集中化检查检验服务。鼓励医联体内实行集中消毒供应,组建后勤服务中心等综合服务部门,对医疗机构后勤服务实行一体化管理。巩固全省临床检验“一单通”成效,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主动开展室间质控,增加“一单通”认可项目,拓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

  3.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统筹医联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牵头医院负责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图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监护、远程教育、双向转诊服务;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之间实现信息系统、诊疗信息的互联互通。医联体共享区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健康信息数据,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支撑手段,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加快推进以居民身份证号为主索引的实名就医。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卫生”,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4.专科资源整合共建。充分发挥医联体牵头单位的管理优势和品牌效应,推动各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护理管理制度、服务行为规范和诊疗规范,共享先进管理经验,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医联体内上级医院要通过临床带教、业务培训、进修学习等形式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专科建设的指导,形成专科共建机制,落实功能定位,形成专科分级诊疗体系。

  (三)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1.探索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鼓励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或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统筹人才资源、薪酬分配、设备资源等,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共享的渠道和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实现合作共赢、协同发展。

  2.建立规范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医联体内部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本着急慢分治、治疗连续、科学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则,引导患者自觉自愿配合,实行畅通的双向转诊。鼓励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延长医联体服务链条,拓展医联体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可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3.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医联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等工作的衔接统筹,通过家庭医生与居民建立稳固的契约式服务关系,促进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签约居民(村民)提供健康管理、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专科门诊号源、住院床位资源优先分配到家庭医生团队,增加签约服务的吸引力。建立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实现逐级转诊。引导慢性大病到社区定点,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在家庭医生处就诊可以酌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药品应优先保障签约居民慢性病治疗的常用药。

  (四)建立医联体政策保障机制

  1.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基建投资支持力度,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病诊疗能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以及远程医疗协作水平,推动医联体更好的在基层发挥作用。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足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2.完善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落实医保引导政策,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鼓励家庭医生签约、急慢分治、逐级转诊、双向转诊,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并加强考核,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医联体内符合规定的双向转诊病人,统筹区域内可按院内转科政策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双向转诊起付线可连续计算。

  3.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要满足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用药需求;适应专科、专病患者和康复期(恢复期)患者下转需求,为基层就诊、转至基层治疗患者提供必要的药品供应保障;鼓励医联体医院开展处方延伸,基层优先配备非基本药物以外的延伸处方药物。

  4.建立人员保障激励机制。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5.加强工作成效评估评价。以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基层人才结构改善和服务能力提升、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落实等内容为重点,建立医联体整体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实施整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与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医院评审评价、重点专科建设等挂钩,强化工作导向作用。

  三、组织实施

  开展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优化整合医疗资源的重要载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体规划设计,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卫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制定医联体建设规划,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人社部门要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掌握政策要求,调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运用综合手段,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对医联体、分级诊疗等工作的知晓度、认同感,促进医联体作用有效发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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