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政办发〔2018〕5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城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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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肥城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肥城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编制我市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遵循原则
1.建设用地供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充分挖掘土地市场潜力,发挥土地资产效益。
3.优先保障城镇棚户区改造用地、重点项目用地,控制一般性项目用地。
二、年度供应总量及分配
2018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54.76公顷(2321.45亩),其中,商服用地28.27公顷(424亩),工矿仓储用地64.15公顷(962.28亩),住宅用地40.88公顷(613.19亩),交通运输用地5.66公顷(84.89亩),教育用地10.13公顷(151.95亩),公用设施用地0.87公顷(13亩),文化设施用地3.76公顷(56.43亩),机关团体用地1.04公顷(15.71亩)。
三、土地供应方式
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对《划拨用地目录》中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和新供工业用地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协议出让土地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